用户纠纷处理

花漾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用户纠纷处理办法

(依据: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《电子商务法》《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》 制定)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为规范网络表演与线上服务经营行为,保护用户合法权益,及时、公正处理用户纠纷,维护公司经营秩序与行业生态,依据相关法律法规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旗下主播、运营人员在网络表演、直播互动、付费服务、虚拟礼物消费等经营活动中,与用户发生的全部纠纷处理。

第三条 处理原则:合法合规、诚实信用、首问负责、及时公正、证据留存、闭环办结。

第四条 公司依法履行经营者主体责任,保障用户安全权、知情权、选择权、公平交易权、监督权、隐私权,严禁设置不公平格式条款。

第二章 纠纷受理与分工

第五条 受理渠道:官方客服、企业微信、平台私信、投诉邮箱。

第六条 职责分工

• 客服部:统一受理、登记、回访、归档;

• 运营部:核查直播、打赏、聊天、互动记录;

• 负责人:重大纠纷审批与决策。

第七条 响应时效

• 一般纠纷:24小时内响应,3个工作日内办结;

• 紧急纠纷(未成年人、大额争议、舆情风险):4小时内响应,24小时内出具初步方案。

第三章 纠纷处理标准(依法执行)

(一)打赏与付费纠纷

1. 依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《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》,自愿、真实意思表示的打赏不予退款;

2. 未成年人打赏:经核实身份与监护关系,全额退还,并暂停账号打赏功能;

3. 存在诱导、欺诈、虚假承诺的,按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55条执行退赔;

4. 夫妻共同财产争议:依法协商,按过错与实际情况处理。

(二)服务质量纠纷

依据《电子商务法》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直播内容、服务承诺与宣传不符的,公司承担整改、道歉、补偿责任。

(三)隐私与信息安全纠纷

严格执行《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》,严禁泄露用户信息;发生泄露立即止损、道歉、消除影响、依法赔偿。

(四)账号与权限纠纷

封禁、限制须有明确依据与记录;误封立即解封并补偿;违规封禁须告知依据与申诉渠道。

(五)辱骂、侵权、人身攻击纠纷

主播与工作人员不得辱骂、挑衅用户;发生侵权立即停止侵害、道歉、整改,依法承担责任。

第四章 处理流程

1. 登记取证:完整记录用户信息、诉求、订单、截图、回放等;

2. 调查核实:调取直播日志、打赏流水、聊天记录;

3. 依法定责:对照法律法规与平台规则认定责任;

4. 协商办结:沟通方案并执行;

5. 回访归档:资料留存不少于3年。

第五章 禁止行为与责任

• 禁止虚假宣传、诱导消费、恶意辱骂、泄露隐私;

• 禁止以“最终解释权”等格式条款免除法定责任;

• 违规人员视情节警告、停播、赔偿、辞退;涉嫌违法移送处理。

第六章 附则

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花样网络传媒有限公司负责解释,与法律法规冲突的,以法律法规为准。

花样网络传媒有限公司

2026年2月28日